1、招标项目:超声刀系统 1套
2、采购方式:竞争性谈判
3、对投标人的要求:
1)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、有能力提供投标设备的国内制造商或供应商(包括在中国境内生产及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、合作企业)。
2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。
3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。
4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。
5)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。
6)参加本项目议标的企业,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、违纪或不良记录。
7)投标设备必须获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。
8)符合相关法律、行政法规、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4、投标书基本要求
1)商务部分文件:
(1)投标一览表;
(2)投标函;
(3)投标报价一览表;
(4)投标分项报价表;
(5)商务条款偏离表;
(6)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;
(7)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;
(8)投标设备质量保证书;
(9)企业资质证明文件;
①营业执照复印件;
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文件;
③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;
④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;
⑤设备主要部件耗材清单及报价表。
2)技术部分文件
(1)技术规格偏离表;
(2)设备性能说明;
(3)质量保证措施;
(4)设备生产工艺流程;
(5)设备检验、验收执行标准;
(6)调试和验收要求;( 验收由议标方提供国家相关权威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,相关费用由议标方承担。)
(7)详细交货资料清单;(如有选配的硬件或软件需报价,如未列出视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)
(8)关键部件清单及承诺(提供质保期满后主要零部件价格表);
(9)设备包装、标识及运输方案;
(10)其他声明:
①售后服务承诺;
②保修期满后维保服务;
③设备质保期内全责保养(修)项目;
④人员培训计划;
⑤优惠声明。
5、投标文件在合同签订生效后,将作为合同补充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6、业务联系电话:
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
联系人:唐正标 电话:18951555566
7、投标人报价应包含设备的制造、包装、运输、保险、装卸、安装调试、检验(包括商检、技术监督局检验)、技术服务、税金等的一切费用。
8、质量要求:符合国家相关规范,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。
9、质保期限:质保期不低于贰年 ,根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承诺,在签订合同时进入合同,成为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,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。质保期内免费更换或维修,保证24小时内随时响应。
10、交货时间:签订合同之日后可根据双方约定在规定时限内安装调试完毕,保证正常使用。
11、交货地点: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
12、付款方式:不付预付款,待所有货物交付完毕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总价款的60%,设备使用三个月后支付总价款的30%,质保金为总价款的10%,质保期满后一周内付清。
13、开标时间及地点:2016年7月12日 下午14:30
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 远程会议中心
14、投标保证金:壹万元整(汇指定账户并注明),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,未提交投标保证金被视为无效投标。若交款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,退款时,投标保证金退至投标人帐户。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。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,自合同签订后待所有货物交付完毕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,5个工作日内退还。
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工会委员会
账 号:12360188000068062
开户行:江苏银行盐城开发支行
15、投标文件1式3份,请注明正、副本,其中正本1份,副本2份(设备配置清单、彩页建议多准备几份)。要求密封包装,并在拆缝处加盖印章或签名密封。投标文件必须包含以下材料:工商企业营业执照(副本原件或正本复印件)、税务登记证(原件或复印件)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、产品合格证、产品质量介绍及说明、总报价、主要设备分项报价、售后服务承诺,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证明材料。不是法定代表人参加议标的,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证书及本人证件。无论中标与否,议投标书一律不予退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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